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加快科技创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就推动医药科技创新和扩大对外开放做出系列部署,要求“促进医工结合、医药融合”“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市委、市政府多次专题部署研究有关工作,强调充分发挥我市科教人才、医疗资源、产业基础等优势,加强科技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壮大市场主体,打造具有竞争力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努力建设国际医疗创新高地。本次印发的《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健康事业和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聚焦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医疗服务、健康消费等领域,明确了武汉市打造国际医疗创新高地的主要任务和目标。
二、《实施方案》提出的总体目标
《实施方案》按照三年期规划,提出总体要求和总体目标。即立足我市生命健康产业发展优势和资源禀赋,聚焦高端化、国际化、特色化,以企业为创新主体,推动医疗服务升级,建设国际一流的医学科技创新中心、生物医药产业中心、高端医疗服务中心、健康服务消费中心,努力把武汉打造成为国际医疗创新高地。到2027年,全市生命健康产业规模力争突破8000亿元,引进跨国药企在汉布局6家以上,培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龙头企业10家以上,打造国际知名医院3家以上、国际一流专科5个以上,形成以东湖高新区为核心,江夏区、硚口区、汉阳区、青山区等重点区错位互补的产业集聚区,初步建成国际医疗创新高地。
三、《实施方案》提出的重点任务
从打造国际医学科技创新中心、国际生物医药产业中心、国际高端医疗服务中心、国际健康服务消费中心等四个方面,明确构建高能创新平台、攻坚关键核心技术、建设特色重点学科,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药物研发制造基地、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医疗器械研发制造基地、建立具有国际吸引力的医药外包流通服务基地,建设一流医院集群、建设临床专科集群、开展自由贸易试点,建设特色中医名城、打造宜居康养胜地、打造健康医美之都等12项重点任务。
四、《实施方案》提出的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为加强工作落实,明确由市发改委、市卫健委统筹抓好方案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细化年度具体任务和工作措施。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密切协作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强化科技创新、人才建设、土地保障、资金支持、国际医院准入等政策保障措施,协同高效打造国际医疗创新高地。